关于构建和谐家庭的对策与思考
2008-6-27 9:54:02更新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周芳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和谐家庭建设是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新时期和谐社会的建设,为我们怎样构建和谐家庭提出了新的课题。临澧县妇联针对这一新的课题,调查和走访了了全县部分家庭、家长学校以及部分政协委员,得出了以下一些肤浅的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临澧县共有17个乡镇,1个经济开发区,315个村,24个社区居委会,总面积1209.83平方公里,总人口43.6万,其中妇女21.4万,0-17岁青少年0.91万。成立了23所家长学校,活动开展率达100%。在“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中,每年都涌现出10多户特别典型的家庭。从2003年开始,每年有2户特别优秀的家庭被评为全市“学习型家庭”。在“美德在农家”活动中,每年各乡镇在点村评选10户好婆婆、好媳妇。今年新安镇龙凤村举办了全市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活动,评选出了134位“五好”(好婆婆、好公公、好丈夫、好媳妇、好妯娌)典型。
  二、构建和谐家庭存在的问题
  1、家庭教育存在的误区成为构建和谐家庭的第一大障碍因素。因为家长素质的参差不齐,现在家庭教育存在很多问题。一是夫妻双方外出务工子女、单亲家庭子女的家庭教育存在明显缺失;二是部分家长对孩子的学习和心理教育漠不关心,认为把孩子送到学校接受教育就行了,回到家里不管不问;三是部分家长因为自身素质问题,虽然有把孩子教好的良好愿望,但心有余而力不足,难免出现简单粗暴的教育方法或者对孩子提出的问题无法解答。
  2、妇联系统在推动和谐家庭创建中作用还不够。虽然现在妇联系统有“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和“美德在农家”两大品牌,但是在推动和谐家庭创建中还存在宣传不够深入,影响不够深远,意义不能适应构建和谐社会主义需要等等问题。
  3、社会对构建和谐家庭没有形成长效机制。和谐社会的提出已经有一段时日,但是从上到下还没有一套完整的和谐家庭创建机制,没有形成一个固定的品牌,决策层对和谐家庭的创建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社会各界对家庭暴力、离婚率升高等现象还没有提出足够的解决办法。
  三、对策和建议
  (一)构建和谐家庭必须开展好家庭教育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是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的有机结合体,任何一个环节都不容忽视。每个家庭都有责任来关注家庭教育,投入足够的物力、财力和精力。
  1、明确家庭教育的重要意义和作用。首先,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健康成长的保证。家庭是儿童最初接受教育的地方,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长的行为举止无不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孩子,现实表明凡是家庭教育抓得好的儿童在校接受教育就比较顺利,成长相对较好,因此给孩子一个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对孩子进行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孩子顺利成长的先决条件。其次,家庭教育对学校教育起着很好的辅助和补充作用。比如孩子在小学阶段在校时间一般只有7个多小时,其他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家里度过的,依靠在学校短暂的时间去完成全部教育是不可能的,孩子良好的习惯与品行离不开家长的言传身教,学校教育有时做不到的,家庭教育却可以做到。
  2、不断提高家长的素养是开展家庭教育的前提和基础。家长是家庭教育的设计者、组织者、执行者,居家庭教育的主导作用。家长对孩子来说是物质生活的基础和来源,家长的思想观念、道德品质都对孩子有长期直接的影响,因此,家长必须要塑造一个良好的自我形象,让孩子自然地去学。家长必须掌握一定教育常识,掌握孩子的心理特点,以避免教育失误。家长应该多参加一些家长培训班,端正家庭教育思想,多看一些家庭教育方面的书刊,积极参加网上家庭教育学习,多接受一些新知识,少进行一些游手好闲、打牌赌博的活动。家长必须讲究科学的教育方法,制订计划、选择措施与方法都要实事求是地针对孩子的特点进行。开展家庭教育要持之以恒,不能因为工作繁忙或者农村的生产劳动而忽视对孩子的教育。
  3、开展家庭教育必须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相一致。三者要在教育思想、教育目标等方面保持一致,相互依存,互相补充,才能发挥出更好的效益。家长要经常与学校保持联系,多去学校了解孩子的情况,向老师反映孩子在家的表现,使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这样教育效果才会更明显,而学校则应主动与家长联系,通过家访、家长会、家长学校等形式,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连成一体,以提高家庭教育质量。
  (二)构建和谐家庭妇联组织必须积极推动
  以家庭为主要阵地,发挥妇联在家庭领域的传统优势,推动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家庭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的相互和谐,从而促进社会和谐是妇联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
  1、妇联组织在构建和谐家庭中的优势。妇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多年来,家庭一直是妇联组织传统的工作领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作为妇联的三大主体活动之一,在提高广大家庭成员素质、弘扬家庭美德、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生活、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妇联组织在构建和谐家庭中具有独特的优势,能够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一是能为和谐家庭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妇联组织从建立之初就与广大妇女有着天然的、不可分割的内在联系,更易于广泛团结妇女群众,凝聚妇女群众,为构建和谐家庭提供广泛而坚实的群众基础;二是能通过基层妇代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建设和管理,提供社区服务,形成与政府、其他社会组织之间的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关系,化解家庭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三是能发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职责,通过上传下达,使党和政府的社情民意反馈渠道更加畅通。
  2、妇联组织在构建和谐家庭中可以发挥的作用。在构建和谐家庭中,妇联组织要善于发挥在家庭工作实践中形成的特有的政治、组织和群众优势,找准自己的位置,积极发挥自身的作用。一是推动作用。妇联组织要争取多方支持,争取党政领导的重视,协调各方力量来共同推动和谐家庭的建设。二是桥梁作用。妇联组织要通过合理、合法、民主的形式与渠道,充分反映妇女意愿、切实表达妇女利益。一方面向广大妇女群众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教育群众,化解矛盾;另一方面为妇女群众鼓与呼,推动和谐家庭创建的进程。三是主导作用。家庭的和谐与社会的和谐有着必然的联系。妇联要发挥妇女在家庭中的主导作用,利用妇联阵地,创新各种载体,提高妇女素质,宣传、教育、引导妇女,丰富妇女的精神生活,促进妇女与男子同步发展,与社会同步发展。四是引领作用。妇联组织可以把构建和谐家庭与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美德在农家”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结合起来,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帮困助学等项目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现代家庭的学习功能、沟通功能、互动功能和发展功能,引领家庭成员走出家门,以和谐家庭的建设来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3、妇联组织在构建和谐家庭中应做的工作
  在构建和谐家庭的过程中,妇联组织要按照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从妇联独特的社会定位出发,从妇女的实际需求出发,按照“凝聚妇女、带动家庭、联动社会”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切实履行自身职能,团结带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和谐家庭建设。一是努力提高女性素质,以女性的文明进步带动家庭的和谐。女性在家庭中拥有特殊的地位,具有特殊的作用。一个家庭主妇的素质对她的父母、配偶和子女都有巨大的影响,从某种程度上说,她直接影响三代人的生活质量,影响家庭的和谐程度。所以,提高女性素质是妇联组织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妇联组织应该针对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女性群体开展多层面的教育培训,通过教育培训,使女性的综合素质逐步提高,从而以女性的文明进步来带动家庭的和谐稳定。二是积极开展家庭文明建设,以群众性活动为载体促进家庭成员的和谐。围绕党的中心开展群众性活动是妇联长期的工作方式,妇联组织应该把先进文化的理念贯穿于具体的工作之中,坚持以人为本,以美德教育人、以亲情感化人,通过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学习型家庭”等评比表彰活动以及举办家庭文化展演等系列活动,引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家庭文明的创建活动,努力营造诚信友爱、融洽和谐的社会环境。三是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以科学的家教促进亲子关系的和谐。亲子关系的和谐是家庭和谐的支点,而传统的家长制的教育方式存在着许多不利于亲子之间和谐共进的因素。妇联组织应该着力把科学健康的教育理念和教育方法传递给千家万户,在家庭成员中营造“平等尊重、共同成长”的民主氛围。应依托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站,在全社会构建起家庭教育工作组织网络,并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从而在广大家庭中形成以民主平等为基础的新型亲子关系。四是依法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以有效化解家庭矛盾,消除不和谐因素。妇联组织在加强正面教育引导,倡导主流思想的同时,对造成家庭不和谐的种种因素同样要给予足够的重视,尤其要对来信来访和群众反映的侵犯妇女权益的现象依法进行处理或调解,把矛盾消除于萌芽、化解在基层。五是实施关爱行动,以救助弱势群体促进家庭的和谐稳定。家庭的经济收入是家庭和谐的基础。妇联组织应从妇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事情抓起,以关爱行动作为服务妇女的载体,为政府分忧,为群众服务,为特殊家庭解难,从而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安定稳定。
  (三)构建和谐家庭社会共同参与
  家庭是由家长、孩子组成的一种特殊社会组织,而家长和孩子在社会中分别有自己的社会角色。家庭和谐主要是指家庭内部各种要素处于一种相互依存、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状态,主要表现为夫妻之间的和谐、父子(女)、母子(女)的和谐,家庭和谐与社会密不可分。
  1、构建和谐家庭是促进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的现实需要。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我们应该看到,构建和谐家庭同样需要发达的物质基础为支撑,因此需要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通过构建和谐家庭,促进社会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共同进步。尤其在新农村建设中,可以把和谐家庭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中的一件大事来抓。
  2、政府应该加大家庭教育投入。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精神文明的重要领域,是平安社会的坚固防线,也是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第一课堂。家庭成员的素质修养、生活态度、生活方式等因素控制和主导着家庭中每个成员的情感和行为,家庭成员的喜怒哀乐,往往会影响到社会。如果千千万万个家庭给社会传递了健康的情绪,就有助社会的和谐稳定;相反,则会给社会带来不稳定因素。因此,家庭问题联结着个人和社会,创建和谐家庭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在家庭教育的开展中,政府大有可为。比如在农村,一方面可以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大农村教育投入,大力兴办家长学校,建立农村图书馆等,通过各种方式让农民家长提高自身素养,懂得如何去教育孩子;另一方面减轻农民负担,使农民有时间和精力去教育孩子。
  3、各职能部门进一步健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救助机制和网络建设。一是建立长期整治的有效机制,在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强化德治的同时,坚决打击一切针对妇女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尤其是对拐卖妇女儿童,破坏合法婚姻关系的社会丑恶现象进行严厉打击,保护家庭的合法权益,避免一切损害家庭的情况发生。二是进一步发挥乡镇、村(居)基层调解组织的作用,努力把家庭暴力扼杀在萌芽状态。要鼓励、指导基层企事业组织建立健全女职工自律组织,使妇女权益从基层开始得到有效保护,使家庭更加和谐。三是要加强协调管理,政府、民间组织共同努力,建立弱势妇女救助网,使残疾、疾病和其他原因在生活、工作中有困难的妇女及时得到救助,不能因为贫穷等原因造成家庭不和谐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