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条件 1、领导重视。把创建活动纳入单位文明建设规划,专人负责或分管,定期指导和检查,有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 2、立足创建。坚持科学发展,明确争创计划和目标,细化创建标准,规范内部管理,树立社会责任意识,积极开展文明岗“三进”活动(进行业、进社区、进乡村),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方面成绩突出。 3、优质服务。岗位成员政治素质高,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争先创优、从业文明,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技能,注重团队文化建设。 4、示范性强。岗位成员中女性占50%以上,争创岗位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女性。在本行业或系统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和导向性。 二、材料要求。 (1)推荐表 (2)1500字先进事迹材料 (3)单位创建工作通知和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4)单位创建工作规划 (5)员工花名册 (6)特色工作(活动) 三、申报时间。 在2013年9月30日前完成并上交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到县妇联。
临澧县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