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道长”开网店卖符咒?假的!违法!
法制网特约评论员 斯涵涵
近日,有媒体调查发现,“转运符”、“辟邪符”、“招桃花符”等道教“符咒”,甚至“开坛作法”,成为了部分电商平台一些网店的商品,而这些网店的店主均自称“道长”,还有人贴出“道长证”证明自己的身份。“缘主所请”、“有求必应”,“效果很好”、“真的很灵”……无论是“道长”夸下的海口,还是买家给出的评价,都显得荒诞至极。
当然,值得探究的是,为什么假“道长”、假“符咒”大有市场?为什么这种惑乱人心的事总是有人相信?数十元买一个符,果真能保平安吗?实际上,这是社会快速转型期间物质大量累积与精神世界滞后的碰撞表现。当一部分人过多的欲望求而不得,焦虑无法化解,内心空虚,便将种种愿望寄托于求神问道之上,一些人缺乏宗教的真实信仰和基本常识,只是把宗教作为现世利益兑现的工具,愚昧无知、浮躁功利、盲目跟风的心态为封建迷信提供了丰富的土壤,才使得一张“道长证”便可以“开坛作法”,生意兴隆。
“道长”在网络销售道教“符咒”,网友自愿购买,为什么不可以?这是一些人发出的质疑。
的确,我国公民信仰自由,“转运符”、“辟邪符” 等道教“符咒”在一些道观也有,但这与伪“道长”们的网络销售截然不同。
首先,在我国成为道士有严格的认证流程。根据《中国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只有经过了传度的正一派道士或冠巾的全真派道士,才有资格取得道士证(教职人员证)。在此基础上还需要有一定文化程度,皈依出家或入道两年以上。根据《宗教事务条例》规定,假冒宗教教职人员进行宗教活动的,由宗教事务部门责令停止活动;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无论是《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一系列法规,货真价实、诚实守信都是基本要求,而那些胡吹滥捧、连修行道观都不存在的假冒“道长”显然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
由此,无论是伪造道士证还是扰乱市场秩序,这种“符咒”买卖都是违法的。
显然,“道长”们在电商平台呼风唤雨,制作假“符咒”,骗取群众财物,与电商平台管理缺位密不可分。假“道长”假“符咒”泛滥于电商平台,扭曲了传统的宗教方式,对传统的宗教观、市场监管和现行法度都提出了严峻挑战。有关部门要强化监管,加强多部门协作联动,严厉打击不良分子以宗教之名进行违法活动,积极开展科学宣传教育活动,将拉大旗作虎皮的假“符咒”、假“道长”清理出去,对假“道长”假“符咒”露头就打,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秩序。
广大群众更要树立正确的宗教观,将宗教信仰与封建迷信区别开来。要选择正规的宗教活动场所开展宗教活动,切莫着了假“道长”的生财之道;网络平台则要切实承担起企业责任与社会道义,提升监管水平,莫让假“道长”野蛮生长,惑乱人心,莫让封建迷信坏了现代电商的信誉,损害消费者权益及社会风气。
文章来源 法制网(作者:斯涵涵)
本期编辑 于澄 刘青 陈睿哲 梁成栋